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进乐山市“天府森林四库”建设,引导公众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11月13日,乐山市林业和园林局与乐山大佛旅游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林业碳普惠合作框架协议,共同促进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根据协议,双方将以四川省碳普惠机制为基础,按照优势互补原则,开展林业碳普惠相关内容合作。乐山大佛旅游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将出资购买由市林业园林局指导开发的林业碳普惠项目产品,用于抵消未来开展各类型活动的碳排放,同时双方将联合开展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宣传推广活动,提高公众对发展林业碳汇和碳普惠机制的认知度和参与度,探索创新林业碳普惠激励机制,鼓励公众积极参与低碳行动。
会上,乐山市林业和园林局、乐山大佛旅游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负责同志签订战略框架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