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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07 02:37    来源:市林业园林局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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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统筹推进2021年森林督查、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和公益林监测工作,根据国家、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1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的统一部署要求,我局起草制定了《乐山市2021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各县(市、区)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等不利因素的影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落实人、财、物、技等工作要素保障,结合全市打击毁林专项行动,严要求、高标准、高质量组织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为加强工作联系,请各县(市、区)5月10日12时前报送1名联络员名单。从5月份起,每月20日前通过“国家森林资源智慧管理平台”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工作过程中遇到业务问题,可与四川省林业和草原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乐山片区专家联系(技术指导负责人:唐朝平(高级工程师),联系电话:13982148065;技术指导人员:刘洋,联系电话:18284516518)。

联系人及电话:闵俊贤、肖俊,2447210

附件:1.乐山市2021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方案

     2.四川省2021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操作细则



                                        乐山市林业和园林局

                                             2021年5月6日



          乐山市2021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方案


为统筹推进2021年森林督查、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和公益林监测工作,根据国家、省林业和草原局部署要求和有关技术规定,结合乐山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健全完善森林资源监测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国家组织、分级负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工作机制,督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

(二)开展地方全查与市、省级抽查。通过查阅档案资料、实地验证等方法,核实林地、林木资源变化图斑,补充有关变化图斑和属性信息,更新形成全省2021年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成果(现状数据库和变化数据库)。

(三)依法开展违法问题查处整改。建立案件台账管理和查处销号制度,实行案件查处情况动态管理。构建全省违法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数据库,逐一查处违法问题,综合运用通报、约谈、曝光等手段推动问题全面整改。

(四)开展森林督查“回头看”。对上一年度森林督查自查质量、整改完成情况开展核查督导,持续推动地方整改落实,确保查得准、改到位。

(五)开展公益林监测。强化公益林监管,掌握公益林范围变化及范围内的森林资源动态变化情况,加强公益林调出补进审查管理。

二、工作组织

2021年森林督查、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和公益林监测工作协同开展,共用一套遥感数据,一次判读区划,一次验证核实,一次现地核实。由省林草局统一安排部署,市、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分级负责实施。

市林业园林局对辖区内年度工作负总责,负责辖区内县级单位自查进度督促、质量审核和问题查处整改督办,同时完成不低于下发疑似图斑数量的1%的市级抽查,配合完成国家核查、省级抽查等工作。做好与国土三调成果对接融合工作衔接。

各县(市、区)林草主管部门负责完成国家林草局下发疑似变化图斑核实、数据更新和成果上报工作,并通过国家森林资源智慧管理平台或手机APP上传。建立基于空间的森林资源动态管理机制,收集整理森林资源档案,做好与国土三调成果对接融合工作衔接,国土三调成果公布后,及时把对接融合成果同步更新到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成果中。负责对破坏森林资源问题进行查处整改,并对已查处整改完结的及时销号。对上年度查处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行政区域内涉及森工、国有林场等森林经营单位的,均由所在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统一负责,相关单位做好配合工作。

三、进度安排

(一)工作准备(2月至4月)。起草制定全市工作方案,领取国家林草局昆明院移交遥感变化图斑,并分发各县(市、区)。

(二)部署安排和技术培训(4月至5月上旬)。专题召开全市工作部署会,组织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参加省局举办的专门培训。

(三)县级现地验证和市、省级抽查(5月中旬至7月)。完成2021年森林督查暨“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以及上年度查处整改“回头看”工作。

6月底前,以市为单位,通过国家森林资源智慧管理平台审核各县(市、区)森林督查上报成果(含自查数据库、现地照片和文字报告,不少于1个典型违法案件),建立涉嫌违法案件数据库,实行台账管理。

7月底前,以市为单位,审核上报其他工作成果(包括档案数据库,“一张图”现状数据库、变化数据库,森林督查报告等),并同步完成市级图斑抽查工作。

7—8月,市局组织有关县(市、区)配合完成省级质量检查工作。

(四)案件督办和复核检查(8月至10月)。市局组织有关县(市、区)积极支持配合成都专员办对破坏森林资源案件进行现地督查督办,以及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检查,并配合昆明院完成内业复核和现地检查,重点对未上报自查结果、“零”违法项目上报和自查结果与判读面积差异较大,遥感影像特征变化明显而森林资源档案没有记录的图斑进一步调查核实,督促县(市、区)对发现问题进行全面整改。

(五)落实整改(2022年6月30日前)。督促指导各县(市、区)针对森林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查处整改,及时汇总上报查处整改情况。

四、工作成果

按照操作细则要求,分别形成县级、省级数据库、统计表和成果报告等以及市、省级抽查报告等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局主要领导要主动向党政领导或林长做好汇报,积极争取支持,尤其要想办法、出主意研究解决执法力量不足、技术能力较弱等突出问题和短板。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或通过森林植被恢复费等渠道资金解决必要调查经费。完善购买第三方服务机制,依法择优选择有经验、能胜任、信誉好的技术单位。

(二)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工作方案和操作细则所规定的调查内容、技术路线、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等,落实一名分管领导亲自组织、统筹协调、靠前指挥、形成合力,指定局相关部门及其人员扎实做好外业核实、技术指导、质量检查、数据汇总与成果上报、数据保密管理等环节工作,坚决防止外业复核“看花走过场”,技术指导“擀面棒吹火”,质量检查“袖手旁观”,数据汇总“翘脚老板”,成果上报“推诿扯皮”等现象发生。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要倒排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进度,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精细度,确保按要求和规定时间节点提交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成果。

(三)加强质量管理。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要严把自查质量关,实行调查成果签字确认制度,所有现地督查图斑必须到现地调查核实,并留存现地图像资料,做好书面记录并签字认可。认真做好森林督查向前追溯和向后延伸工作,确保问题全面排查。如实反映森林资源变化情况,未经依法依规审批,不得擅自调整林地范围、公益林范围和等级、林地保护等级等数据。对不按要求上报结果,不认真开展现地核验,特别是弄虚作假、隐瞒问题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一经发现必须严肃处理。

(四)加强查处整改。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要将森林督查与打击毁林专项行动有机结合起来,边查边纠、边查边改。要突出对重大要案的查处整治,严肃追责问责。要深入开展“回头看”,全面清理陈案旧案。要认真开展案件统计分析工作,结合“三书一函”(监察建议书、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公安提示函)反映问题,查摆问题发生原因和规律,以案促改。整改工作纳入2021年各县(市、区)各级林长重点工作内容。

附件2 四川省2021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操作细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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