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
乐山市林业科学研究院
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0年9月20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3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7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8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9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1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4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4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6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6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6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21
第四部分附件 26
附件1 26
附件2 30
1、贯彻执行国家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以林业应用研究为主,同时开展应用基础与高新技术研究、林业开发研究,着重解决林业建设中带有全局性、综合性、关键性和基础性科学技术问题,为建设中国现代化林业服务。主要研究领域有:森林培育、森林生态与环境保护、资源管理、林木遗传育种、木材加工利用、林产化工、资源昆虫、林业机械、林业宏观发展战略与政策、林业经济与科技信息等,组织起草有关的地方林业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3、承办乐山市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
完成了2020年度抽检任务:在乐山、雅安、眉山三市抽取竹笋、藤椒、核桃及对应产地土壤的样品共560批次。在11月前完成了所有样品的采样任务,并于11月30日向省林草局报送了农残指标及重金属检测结果。
2、科研工作
(1).主持开展“四川小凉山三月竹退化修复技术研究”年度工作,继续协助相关企业开展乐山乡土特色青钱柳区域培育试验研究和互叶白千层引种开发试验研究工作,毛叶山桐子、油茶区域丰产技术研究与推广示范,取得积极进展。
(2).完成国家林业局重大专项项目《油用牡丹品种选育及高效利用与示范》的总结验收工作。
(3).参与国家林业局重大专项项目《杜仲胶用林短轮伐培育技术示范研究》的有关研究任务,完成国家林业局林业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编号:201504701)的子项目《胶用杜仲林超短周期定向培育关键技术创新与示范》的结题工作。在四川沙湾区建立标准化推广示范基地,并推广种植,面积达300亩,完善胶用杜仲短周期高效培育的方法和技术,指导农户完成杜仲短周期高效栽培,推动胶用杜仲产业的发展。
(4).积极推动“甜龙竹、苦龙竹、清甜竹等笋用竹引种试验研究”的立项申报,并指导项目全面实施,在全市建立试验示范点8个、面积近50亩。积极指导在达州、广安推广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两项,取得良好经济、生态、社会效益。
(5).与峨眉山森林生态站共同完成国家级平台“四川峨眉山森林生态系统观测定位研究站”年度有关数据上报,协助项目建设单位峨眉山林管所全面完成主站、辅站基础建设和装修,完成仪器采购及大部分安装。积极开展检测仪器使用培训,开展部分生态因子监测,为区域生态价值提升及林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和参考依据。
(6).完成了国家重大专项课题《西南湿润地区油用牡丹定向培育技术研究与示范推广》项目的结题验收、审计等工作。继续对《西南湿润地区油用牡丹定向培育技术》的试验林及推广示范林进行田间管理指导,重点开展了除草、施肥作业。启动《乔灌油料立体复合种植基地规划及配套技术研究》的系统研究,旨在为创建乐山市木本油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提供技术支撑。
(7).承接《四川桤木混交林模式及关键栽培技术研究》的科研课题,目前已完成基本资料的收集准备工作,形成《四川桤木混交林模式及关键栽培技术研究报告》的初稿。
(8).平台建设。按照上级指示积极做好乐山市竹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相关工作,为乐山市竹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创新平台。
3、积极投身科技扶贫
积极参加科普活动及科技下乡,为广大林农服务,积极完成市局交办的有关工作任务,多次到帮扶村开展调研指导、回访,派出单位科技扶贫在线专家到马边、峨边、金口河开展技术培训和讲座。全年开展技术培训13期、现场技术指导48次,发放技术资料3000份,培训林农共计1500人次,先后为各区县林业部门及相关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服务37余次,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
4、 扎实开展脱贫攻坚
我院根据脱贫攻坚相关方案规划和上级精准脱贫任务要求,院长挂联,派出第一书记和农技员,充分发挥驻村工作组与第一书记作用,紧紧团结依靠帮扶村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攻坚克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对接乡村振兴战略,全力打好脱贫攻坚收官战。
今年以来,我院结合扶贫村的实际情况,继续走访调查和回访,及时了解村情和贫困户情况;购置1.75万元有机化肥,支持新民村开展茶叶、笋用竹、猕猴桃产业发展;针对受疫情影响而失业待业的贫困户和因病返贫的贫困户,我院以购买农产品、青苗补助费等方式落实补短板资金2.3万元;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研究并落实新民村河道、交通整治,完善基础设施,受到村两委和村民的好评。在关键农时节点主动开展技术培训和现场技术指导,先后开展集中技术培训班4次,内容涵盖茶叶春秋季栽培管理技术、肉牛养殖技术和野山椒种植技术,发放技术资料320份,参训达500人次。
林业科学研究院下设办公室、财务科、科技科、规划设计科、监测站、紫胶站等六科室。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539.52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125.13万元,增加30.20%。主要变动原因是省级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林产品检测运行补助费投入增加。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539.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5.49万元,占99.2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万4.03元,占0.75%。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534.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7.22万元,占55.65%;项目支出236.86万元,占44.3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35.49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136.97万元,增加34.37%。主要变动原因是是省级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林产品检测运行补助费投入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0.0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36.97万元,增加34.37%。主要变动原因是是省级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林产品检测运行补助费投入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0.0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支出0.31万元,占0.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92万元,占10.74%;卫生健康支出8.94万元,占1.69%;农林水支出432.87万元,占81.67%;住房保障支出31.03万元,占5.8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34.08万元,完成预算99.00%。其中:
1.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项)支出决算为0.31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0.27万元,完成预算100%。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3.88万元,完成预算91.95%。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7.78万元,完成预算92.03%。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64万元,完成预算100%。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4.35万元,完成预算100%。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8.94万元,完成预算91.92%。
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支出决算为298.19万元,完成预算99.95%。
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支出决算为95.59万元,完成预算88.60%。
1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业业务管理(项):支出决算为29.62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3.47万元,完成预算69.07%。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1.03万元,完成预算92.5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7.2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7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抚恤金等。
日常公用经费21.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79万元,完成预算87.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执行厉行节约规定,严格控制费用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79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与2019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2020年全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事宜。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9万元,完成预算99.2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0.53万元,增长16.26%。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修理费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79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检查验收、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乐山市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监测研究工作、林地调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0.11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支出。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共计支出0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乐山市林业科学研究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72万元,比2019年增加4.37万元,增加25.19%。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标准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乐山市林业科学研究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乐山市林业科学研究院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项目检查验收、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乐山市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监测研究工作、林地调查等。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对1个项目(含政务运转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部门整体支出使用规范、程序透明,基本达到预期绩效目标,确保了部门正常运转和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1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资金支出方向符合项目要求,资金支付进度达到80%以上,基本达到设定的绩效目标。
1.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政务运转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政务运转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
项目全年预算数14万元,执行数为13.47万元,完成预算的96.21%。通过项目实施,确保了部门正常运转和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2)2020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
|||||||
主管部门 |
乐山市林业局 |
||||||
预算单位 |
乐山市林业科学研究院 |
||||||
项目名称 |
四川省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 |
||||||
项目类型 |
产业发展 □ |
民生保障 █ |
行政运行 □ |
|
|||
项目概况 |
中长期规划(名称、文号,仅指常年项目) |
|
|
|
|||
资金管理办法(名称、文号) |
|
|
《四川省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15]11号) |
||||
绩效分配方式 |
因素法□项目法■据实据效□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 |
||||||
立项依据 |
川财农[2016]226号 |
||||||
使用范围 |
乐山、眉山、雅安抽检林产品及土壤560批次 |
||||||
申报(补助)条件 |
四川省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乐山站完成检测 |
||||||
项目起止年限 |
2020年1月至12月 |
||||||
项目资金 |
中长期资金总额: |
|
年度资金总额: |
114 |
|||
(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
其中:财政拨款 |
114 |
|||
|
其他资金 |
|
其他资金 |
|
|||
总 |
中长期目标(20××年—20××年) |
年度目标 |
|||||
体 |
|||||||
目 |
|||||||
标 |
|
根据乐山市、雅安市、眉山市林产品发展现状和分布格局,结合以往年度抽样和检验检测工作经验,充分考虑地域广、资源分布散、工作条件较差的实际因素,采取优先选择重点区域、重点产品进行抽检,并将检测结果上报省林业厅 |
|||||
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目标值 |
完成值 |
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效 |
指标 |
||||||
指 |
项目完成 |
数量指标 |
眉山抽检(批次) |
100 |
100 |
包括花椒、竹笋及土壤 |
|
标 |
雅安抽检(批次) |
144 |
144 |
包括花椒、竹笋及土壤 |
|||
|
乐山抽检(批次) |
316 |
316 |
包括花椒、竹笋、蕨菜及土壤 |
|||
|
质量指标 |
重金属含量 |
|
重金属含量 |
|
||
|
农药残留指标 |
|
农药残留指标 |
|
|||
|
时效指标 |
2020年10月 |
|
2020年10月 |
完成抽样任务 |
||
|
2020年11月 |
|
2020年11月 |
上报林业厅检测结果 |
|||
|
成本指标 |
仪器检测耗材、水、电 |
|
仪器检测耗材、水、电 |
49.09万 |
||
|
外业抽样租车费、差旅费 |
|
外业抽样租车费、差旅费 |
30.62万 |
|||
|
劳务费、修理费 |
|
劳务费、修理费 |
15.87万 |
|||
|
项目效益 |
经济效益 |
完成省林业厅的布局 |
|
完成省林业厅的布局 |
省林业厅通过方案 |
|
|
指标 |
监测食用林产品安全 |
|
监测食用林产品安全 |
有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
||
|
社会效益 |
指导三市的林产品布局 |
|
指导三市的林产品布局 |
|
||
|
指标 |
保障食用林产品安全 |
|
保障食用林产品安全 |
|
||
|
生态效益 |
对污染、重金属超标地区不发展食用林产吕 |
|
对污染、重金属超标地区不发展食用林产品 |
|
||
|
指标 |
||||||
|
可持续影响 |
对污染、重金属超标地区发展木材生产 |
|
对污染、重金属超标地区发展木材生产 |
|
||
|
指标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三市的林产品合理 |
|
三市的林产品合理 |
|
|
|
市民食品安全得到保障 |
|
市民食品安全得到保障 |
|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院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乐山市林业科学研究院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院自行组织对四川省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乐山市林业科学研究院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7.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项):指对科学研究的成果进行应用推广。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反映其它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的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其它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4.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其他天然林保护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天然林保护方面的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指反映用于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培育(项):指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生物质能源建设以及义务植树,生物措施治理水地流失等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技术推广(项):指反映良种繁育、新技术引进、区域化试验、示范和推广等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保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乐山市林业科学研究院2020年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乐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乐山市市级预算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乐市财政监[2020]30号)文件精神,市林业和园林局对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自评。现报告如下:
一、乐山市林业科学研究院概况
(一)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以林业应用研究为主,同时开展应用基础与高新技术研究、林业开发研究,着重解决林业建设中带有全局性、综合性、关键性和基础性科学技术问题,为建设中国现代化林业服务。主要研究领域有:森林培育、森林生态与环境保护、资源管理、林木遗传育种、木材加工利用、林产化工、资源昆虫、林业机械、林业宏观发展战略与政策、林业经济与科技信息等,组织起草有关的地方林业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二)人员概况。
2020年底,市林业和园林局及下属单位共计编制31名,其中:工勤编制8个,事业编制23个。年未,在职人员总数共计24人,其中:工勤5人,事业19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2020年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收入合计539.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9.49万元。
(二)2020年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支出合计534.08万元,其中科学技术支出0.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9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94万元,农林水支出436.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03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部门预算编制和绩效目标申报情况
2020年,严格根据部门履职需要,按照“保民主、保运转”的预算编制要求,按照“零基预算”的编制方法,严格控制部门项目预算支出规模,确保了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
绩效目标申报方面,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申报项目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同时,预算执行过程中,持续开展预算绩效监控,确保了所有编制的预算都申报有绩效目标,达到了预算编制全面性的要求。
2、部门预算执行。
2020年度,乐山市林业科学研究院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34.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7.22万元,项目支出236.86万元。
(1)基本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7.2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7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抚恤金等。
日常公用经费21.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2)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乐山市林业科学研究院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236.86万元,其中:科学技术支出0.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7万元,农林水支出226.28万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林业事业机构、林业技术推广等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资金支出方向严格按财政林业的有关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用途使用,保障了项目的绩效目标的完成。
(3)“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
1、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79万元,完成预算87.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执行厉行节约规定,严格控制费用支出。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79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2)内控制度
自《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实施以来,我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每年不断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并按规定编制了内部控制报告。
(3)资产管理
严格将单位国有资产纳入资产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确保了国有资产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
(二)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2020年度绩效评价情况,全面的制定财政资金绩效目标,按期开展绩效自评,严格按照资金使用方向,严禁超范围使用资金,加强资金支付的管控,加快项目资金支付进度,确保资金使用的效果全面达到绩效目标要求。同时,按照部门预算管理的要求,我院在市林业和园林局网站对年度预算编制、年度部门决算、财政资金下达情况进行了依法公开。
附件2
乐山市林业科学研究院
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四川省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0年林草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我院进行资金申报。《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预算的通知》(川财资环〔2020〕17号)同意批复我院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经费114万元,拟用于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
(二)项目绩效目标
在监测任务实施期限内,结合抽样分布范围,以各抽样区域林产品的成熟期为依据,合理安排抽样时间,统筹规划,2020年完成560批次的监测任务。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基本相符,申报目标合理。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
2020年省财政厅拨付我院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经费共计114万元。
2.资金使用
本年使用113.25万元,结余0.75万元 ,款项全部用于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支付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财务管理由乐山林业科学研究院财务科管理,资金由财政大平台支出,支付由院法人代表签字。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林产品质量安全补助项目分为外业抽样、内业检测两部分,外业抽样于当年10月份前完成,内业检测于当年11月前完成。所需试剂、耗材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租用车辆在政府定点租赁点租赁,差旅费严格《乐山市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0年完成560批次的监测任务,严格按照国标和行业标准进行检测,完成作业规范,质量较好,于当年11月30日前上报省林业和草原局,完成了目标任务。
(二)项目效益情况
林产品质量安全既是食品安全的重要内容,也是生态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到林农果农的切身利益和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从近年来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情况看,部分地区仍有部分林产品检测超标,进一步加强可食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健康、优质的可食林产品,已成为新形势下必须着力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助于建立起全省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为政府监管提供有力技术支撑,引导林业企业走健康可持续发展道路,为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2021年8月还未下达本年度项目资金,今年上半年项目开展以来,已垫付材料费、差旅费等各项资金11万余元,项目资金未按时下达,不利于项目的持续开展。
(二)相关建议
建议年底提前下达下年的项目资金,财政不作收回处理,保障当年项目的运行。希望尽早下达本年度项目资金。
乐山市林业科学研究院
单位负责人:毛建雄
分管领导:张安刚
填报人:曾晓东
联系电话:2190992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