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公示公告

中共乐山市林业和园林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10-31 05:47    来源:市林业园林局浏览量统计:
打印 分享到 :

中共乐山市林业和园林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2月21日至3月31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林业园林局进行了巡察,4月27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市林业园林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市林业园林局党组高度重视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牢固树立“抓好整改是本职、不抓整改是失职、整改不力是渎职”的理念,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和中心工作。成立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钟小川为组长,局长袁洪为第一副组长。先后召开4次党组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精心组织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民主生活会,制定《关于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和《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台账》,按照“清单制+责任制+时限制”要求,逐项明确问题整改完成时限、责任领导、责任单位,确保问题逐一整改到位。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建立完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试行)》《党风廉洁风险迹象精细化记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工作制度13项,完善公务接待清单、评优评先审核表等多项工作流程。截至目前,45项整改措施中已有31项整改到位,其余14项正在积极整改中。

二、坚持问题导向,做实做细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在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市委安排部署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林业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中心组学习、会前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等重要思想,纳入中心组学习、会前学法、青年理论学习会、支部“三会一课”等学习内容。二是严格执行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精心制定2022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会前学法计划。三是持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建立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机制,机关党支部组织开展“四史”专题学习,充分利用铁道兵博物馆、安顺场红色教育基地、泸定桥等周边红色教育基地,带领党员现场参观学习,淬炼党性,培养爱国情怀。四是持续坚持“绿秀嘉州大讲堂暨党史宣讲”制度,定期安排局领导、中层干部开展宣讲。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社区“双报道”工作,帮助群众解决困难问题。

2.关于党的全面领导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工作制度。修订完善《乐山市林业和园林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建立党组会议题申报审批机制,完善党组会议定事项督办工作机制。二是加强班子建设。综合考虑班子成员工作经历、专业特长、成长阅历等因素,调整完善班子成员责任分工,强化工作沟通协调,不断增强班子凝聚力,向心力,合力推动林业工作再上新台阶。三是明确职责职能。积极向编办汇报沟通,进一步理顺了部分行政科室和下属单位职能职责。

3.关于聚焦主责主业履职尽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重点项目监督管理,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和重大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每月进行专题研究,逐条解决存在问题。强化重点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督促区县加快重点项目推进和资金兑付。二是规范退耕还林管理,督促指导项目区县加强退耕还林抚育管护,提升项目质量和效益。三是加强现代林业园区建设,印发《乐山市现代林(竹)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建成省级林业产业园区3个、市级园区3个,获得省级园区建设资金2400万元。四是认真履行森林防灭火职责。严格落实“12个100%”到位和“9个上阵”要求,强化督促指导、严格火源管控、加强队伍建设,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五是高度重视林长制工作,完善林长制运行、巡林等方面制度6个,设置市、县、乡、村和国有林草单位林长3660人。六是加大对直属单位经营性项目的指导监管力度和投资绩效考核力度,把经营性项目成效与单位负责人、具体参与项目实施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直接挂钩。

4.关于对国有林场监管不力,改革不彻底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国有林场监管,持续指导市平兴林场经营管护好现有森林和林地,充分发挥森林经营生态效益、科学研究、引种选育、示范推广等公益效益。充分发挥国有林地在社会层面的示范作用,鼓励社会投资、民间资本引进新品种,科学经营森林,精准提升质量,形成示范效应。二是加强国有林场抚育和管护,强化采伐林地监督管理,指导督促业主单位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已安排资金26.74万元,对林兴林场142亩已采伐国有林进行植被恢复,并开展珍稀树种培育及林茶、林竹套种试点示范。

(二)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不正之风以及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6.关于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求,定期专题研究、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制定印发《中共乐山市林业和园林局党组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持续开展惩防体系建设,健全完善风险防控措施。二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局党组书记始终做到“四个坚持”,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切实把责任落细落实。三是加大对年青干部教育和引导。组织青年干部观看廉政宣传片,并撰写心得体会。加强谈心谈话力度,对机关及下属单位27名年轻干部职工,按管理权限进行了分级分层廉政谈话,引导扣好廉洁从政“第一粒扣子”。

7.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在日常监督中主动深入监督,积极与市林业园林局对接,掌握其重点工作。二是督促市林业园林局制定信访办理制度,不定时抽查问题台账,实时掌握信访反映办理情况。三是严格按照“四种形态”处理干部职工违纪违法线索,对已发现的问题严格处理。

8.关于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发挥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高度重视重要数据审核把关,统一重要数据统计上报口径,确保数据真实性。二是加强信访工作培训,组织学习《信访工作条例》,严格执行信访事项网上办理工作流程,指定专人负责信访工作,规范建立信访工作台账,定期检查信访办理情况和落实情况。三是加大林业行政执法培训,邀请省林草局、市森林公安等行政执法专家进行培训,进一步提升林业系统行政执法整体水平。加强执法监督力度,规范文明执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行政执法质量。四是强化行业协会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办理脱钩和注销。

9.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固定资产清理工作,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台账,确定专人管理,即使更新台账,确保账实相符。二是严格差旅费报销管理,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制度,坚决杜绝超标准报销情况,开展2017年以来差旅费报销专项清查,对超额报销公杂费的情况进行复核,并逐一落实人员进行清退。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审批制度,加强财务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严禁超标准报销等问题发生。

10.关于对下属单位监管不力,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项目采购程序。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认真落实《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实施条例》及省市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坚决杜绝违规采购,对《乐山市林业和园林局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并严格执行。指导林科院等下属单位完善政府采购相关程序,规范相关制度。二是加强下属单位监管,指导林科院完善20余项内控制度,严格执行《办公设备及耗材管理制度》和《实验室管理制度》,并做好监督检查。协调市农投集团免费借用4间房屋作为检测站办公用房和库房,市林科院已安排1名工作人员专职管理库房,采用出入库专用软件,坚决杜绝出入库登记不清等问题。

11.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乐山市林业和园林局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落实公务用车各项管理审批制度,开展机关和下属单位公务车辆使用管理专项排查,强化对下属单位车辆管理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各下属单位每年底向机关报送全年车辆使用管理情况报告。二是严格公务接待。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大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持续整治公务接待中“吃公函”等专项排查清理,完善乐山市林业和园林局公务接待清单,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流程,严格按照公务接待“一事一结”“三单”审验等制度规定执行。

(三)在领导班子、干部人才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2.关于领导班子建设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营造民主讨论的良好氛围。已完善党组会议题申报流程,重点议题会前充分酝酿和讨论。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落实会前学习、谈心谈话、征求意见等程序,班子成员认真查找问题、深刻剖析原因、精心制定整改措施,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推动工作的目的。二是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局领导带头示范,加强党性锤炼,提高党性修养,积极主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与支部组织生活。将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纳入支部党员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副县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每月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三会一课”。

13.关于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认真分析干部队伍建设情况,结合干部队伍现状和职位空缺情况,及时调整补充干部队伍。5月启动局机关3名副科级岗位选任工作,6月3名副科级领导干部已全部到岗,计划财务科已配备1名副科长。二是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积极组织干部队伍参加干部自主选学、网上政策培训和国省林草部门政策和业务培训,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今年以来,组织开展北斗巡护终端远程培训、林长制业务培训、世行贷款项目、森林督察等各类培训,累计培训500余人次。三是加强干部队伍管理。严格执行公务员轮岗交流和回避制度,严格落实借用人员相关程序和政策,完善借用人员手续,加强借用人员管理。通过公开招聘、选调等方式,及时补充干部队伍人员。

14.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开展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严格换届工作流程,机关党委下属5个党支部已严格按照换届选举流程完成了换届。局机关党支部书记均由局领导担任,下属单位党支部书记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二是严格党员发展程序,今年局机关严格按照党员发展程序新发展党员2名。三是严格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建立党费收支台账,坚持重大党费支出由党委会集体研究,报党组同意后支出。四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制度,制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坚持每月月初召开支委会安排部署当月支部党建工作,每月15日前后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五是高标准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加强对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的指导,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找准问题、深挖根源,确保专题组织生活会质量。

15.关于选人用人工作落实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干部选任制度,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四川省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分析研判和动议工作办法》等规定,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二是强化干部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因私出国(境)制度,建立台账,由人事科确定专人严格管理。修订完善《乐山市林业和园林局党风廉洁风险迹象精细化记分管理实施细则》,严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强化干部上下班纪律、请销假等日常监管,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三是加强档案管理,强化文书档案学习培训和管理,定期开展文书档案清理和归档工作。针对人事档案管理不完善的问题,制定《乐山市林业和园林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试行)》,确定1名干部专职管理干部人事档案。

16.关于对上级巡视和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对上一轮巡察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上进行了通报,并明确了整改措施。班子成员对照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问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承担责任,认真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二是及时清理债权债务。及时向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对接沟通,提供相关往来款项明细、相关会计凭证、政策文件以及省林草局对接相关回复意见,提出了往来账款核销处理建议。三是开展林地审核审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组织开展使用林地、林木采伐行政许可后续监督及木材经营加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指导业主依法依规使用林地和采伐林木,严防未批先建、未批先采,超范围、超面积使用林地和采伐林木问题发生。

三、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全面推动林业工作高质量发展

牢固树立“抓好整改是本职、不抓整改是失职、整改不力是渎职”观念,认真执行中办《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和省委办《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工作措施》,自觉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全面从严治党、班子队伍建设全过程。坚持问题导向,抓实问题整改。对照巡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进一步分析查找思想上、工作上、作风上和党风廉政建设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建好整改台账,实行“清单制+责任制+时限制”销号制管理。抓好统筹结合,促进工作提升,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紧扣市委“345”工作思路,围绕“重大产业项目攻坚年”主题,坚持一手抓巡察问题整改,一手抓林竹产业发展、国土绿化、森林防灭火等林业“五大工程”“十大行动”,以巡察问题整改成效,加快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在乐山加快建设全省区域中心城市、“中国绿色硅谷”和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的新征程中作出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446469;邮政信箱: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中段553号市林业园林局人事科;电子邮箱:724046675@qq.com。

                                                                                                                            中共乐山市林业和园林局党组

                                                                                                                              2022年10月27日

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社会公开稿)10.29.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