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林动许变(乐)〔2024〕1号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变更乐山市五通桥区星光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人工繁育鹦鹉的行政许可决定
乐山市五通桥区星光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
你单位提交的“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变更核发(省级权限)”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规定,经审查,现作出如下行政许可决定。
一、准予你单位人工繁育CITES附录Ⅰ物种非洲灰鹦鹉(Psittacuserithacus),附录Ⅱ物种大绯胸鹦鹉(Psittaculaalexandri)、葵花凤头鹦鹉(Cacatuagalerita)、亚历山大鹦鹉(Psittaculaeupatria)、折衷鹦鹉(Eclectusroratus)、橙翅亚马逊鹦鹉(Amazonaamazonica)、塞内加尔鹦鹉(Poicephalussenegalus)、白凤头鹦鹉(Cacatuaalba)、太阳锥尾鹦鹉(Aratingasolstitialis)、绿颊锥尾鹦鹉(Pyrrhuramolinae)、紫腹吸蜜鹦鹉(Loriushypoinochrous)、贾丁氏鹦鹉(Poicephalusgulielmi)、和尚鹦鹉(Myiopsittamonachus)、深红玫瑰鹦鹉(Platycercuselegans)、虹彩吸蜜鹦鹉(Trichoglossusmoluccanus),新增人工繁育CITES附录Ⅱ物种蓝黄金刚鹦鹉(Araararauna)、红绿金刚鹦鹉(Arachloropterus)、粉红凤头鹦鹉(Eolophusroseicapilla)、金领金刚鹦鹉(Propyrrhuraauricollis)、米切氏凤头鹦鹉(Cacatualeadbeateri)、蓝眼凤头鹦鹉(Cacatuaophthalmica)、栗额金刚鹦鹉(Arasevera)、杜科波氏凤头鹦鹉(Cacatuaducorpsii)、红肩金刚鹦鹉(Diopsittacanobilis)、环颈鹦鹉(Psittaculakrameri)、蓝顶亚马逊鹦鹉(Amazonaaestiva)、黄冠亚马逊鹦鹉(Amazonaochrocephala)、黑顶吸蜜鹦鹉(Loriuslory)、喋喋吸蜜鹦鹉(Loriusgarrulus)、黄兜吸蜜鹦鹉(Loriuschlorocercus)、黑头凯克鹦鹉(Pionitesmelanocephala)、金头(白腹)凯克鹦鹉(Pionitesleucogaster),并将你单位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编号:2016驯繁02-03号)变更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编号:S5111122024002,持证主体代码:92511112MA636J0R61,负责人:刘涛(身份证号码:511112198306113517),技术负责人:刘涛(身份证号码:511112198306113517),人工繁育地址:乐山市五通桥区牛华镇星火村4组1号,繁育目的:人工繁育及公众展演展示。
二、待人工繁育许可证制成后,请你单位持本决定书到我局领取。在领取到人工繁育许可证之前,可以凭本决定书办理有关野生动物出售、购买、利用等行政许可事项。
三、你单位应当按照本决定书和人工繁育许可证规定的繁育种类、地点、目的等开展人工繁育活动,自觉接受各级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四、有关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引进、调出等事宜须另文报批。
受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委托,本行政许可由乐山市林业和园林局依法受理、审查和决定。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