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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乐山市建设“天府森林四库”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建议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08 11:25    来源:市林业园林局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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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征求《乐山市建设“天府森林四库”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建议意见的通知

为加快推进我市“天府森林四库”建设,我局牵头起草了《乐山市建设“天府森林四库”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依照行政规范性文件有关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7日。

电子邮件:1069693176@qq.com

通信地址:乐山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乐山市林业和园林局产业发展科,邮政编码:614000,联系电话:0833—2123703

附件:乐山市建设“天府森林四库”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乐山市林业和园林局

2025年2月8日

(联系人:邓喻文,联系电话:15298091885)




乐山市建设“天府森林四库”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是水库、钱库、粮库、碳库重要论述,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建设“天府森林四库”实施方案》要求,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引领,积极推进“蓄水于山”“摇钱于树”“藏粮于林”“固碳于木”,充分发挥森林资源优势和作用,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结合乐山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力争到2027年,全市森林面积达到1210万亩,森林固土能力超过1177万吨,森林蓄水能力达到33亿立方米;森林粮库食物(以下简称“林粮”)经营面积达到385万亩,年产林粮70万吨;林业综合产值达到650亿元,农民人均林业收入超过9000元,森林生态服务价值达到1115亿元;森林年碳汇量达到340万吨二氧化碳当量,森林碳储量达到3217万吨。力争到2030年,全市森林面积增长到1225万亩,森林固土能力达到1245万吨,森林蓄水能力达到35亿立方米;“林粮”经营面积达到450万亩,年产“林粮”90万吨;林业综合产值达到1000亿元,农民人均林业收入超过12000元,森林生态服务价值达到1171亿元;森林年碳汇量达到357万吨二氧化碳当量,森林碳储量达到3575万吨。

二、建设内容

充分发挥森林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结合我市资源禀赋、生态区位、特色产业统筹实施“天府森林四库”建设,推动森林水库、钱库、粮库、碳库更好联动。

(一)建设森林“水库”,夯实生态本底。以岷江、大渡河、青衣江流域为主体,以扩面增量、提质增效为目标,加强森林生态系统建设,大力实施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建设,巩固提升森林固土保水能力。

(二)建设森林“粮库”,提高林粮供给。围绕践行大食物观,坚持市场主体、因地制宜,实施“五大工程”“五大行动”,大力发展经济林果和林下食物产业,构建多元化森林食物供给体系。

(三)建设森林“钱库”,推动价值转化。立足森林产品变商品、资源变资本、价值变产值,挖掘森林资源生态价值转化路径,大力发展木竹加工、竹浆造纸、林下经济、生态旅游、花卉苗木等业态,着力推动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

(四)建设森林“碳库”,服务“双碳”目标。围绕扩大森林碳库容量、提高森林碳库质量、巩固森林碳库存量、推进森林碳库价值实现,通过优势互补、错位发展,大力实施固碳增汇工程,积极推进森林碳汇项目开发,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森林生态修复工程

1.实施岷江、大渡河、青衣江生态修复工程。在岷江、大渡河、青衣江流域采用人工造林、封山育林、退化林修复、湿地保护修复等措施,着力解决森林结构不合理、涵养水源能力不高等问题,提升森林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的功能。到2030年,完成人工造林5万亩,退化林修复10万亩。(市林业园林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水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县级人民政府和乐山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县级人民政府和乐山高新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实施四川盆周山区生态修复工程。在岷山-邛崃山、乌蒙山、小凉山等区域,开展水源涵养林建设、低效林改造、退化林修复。在退化河谷地、石漠化区域、废弃矿山等区域开展生态脆弱区域治理,加强现有水土保持林保护,着力解决森林质量不高、水土流失、生态退化等问题。到2030年完成人工造林15万亩,封山育林3万亩,退化林修复20万亩。(市林业园林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水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实施国土绿化扩面提质工程。突出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准确识别区域生态问题,优化国土生态空间布局,统筹推进项目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通过争取中省财政、金融贷款等各类资金,实施国家储备林、中省财政国土绿化项目、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源涵养生态修复等重点项目,持续拓展造林绿化空间,促进森林资源扩面增量、提质增效,打造示范基地。到2030年,完成国土绿化项目营造林80万亩。(市林业园林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农发行乐山市分行、农行乐山市分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精准提升森林质量

1.加强人工林改造培育。以市中区、五通桥区、沙湾区、犍为县、夹江县等地人工巨桉纯林和沐川县、峨边县、马边县等地人工柳杉纯林及沙湾区、犍为县、井研县、夹江县、沐川县等地低效竹林为重点,坚持分类经营,综合采用采伐、抚育、补植、更新改造等措施,推动同龄林变异龄林、单层林变复层林、纯林变混交林,降低人工商品林林分密度、改善林分结构,提升木竹材生产能力。到2030年,实施人工纯林改造20万亩,低效竹林改造40万亩。(市林业园林局负责。)

2.加强珍贵大径材培育。坚持多功能、全周期、近自然的经营理念,以峨眉山市、沙湾区、沐川县、马边县等地国家储备林项目实施区域和犍为县、夹江县、井研县等地森林质量提升项目实施区域为重点,对人工纯林采取抚育间伐、补植补栽等措施,培育大径级木材,对低产低效天然次生林采取更新改造等措施,培育以桢楠、香樟、香椿等为主的珍贵大径级木材。到2030年,改造培育大径级用材林15万亩。(市林业园林局、农发行乐山市分行、农行乐山市分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森林可持续经营。采取抚育间伐、更新采伐、树种结构调整、人工促进天然林更新等措施,实施退化天然林修复,不断提升天然林固土保水、固碳释氧等功能。持续开展森林可持续经营,加快新川南林业有限公司可持续经营试点,形成可推广应用的森林可持续经营模式。推进集体林地“三权分置”,推动林地集中规模化经营,规范引导国有林场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联合经营。到2030年,开展森林可持续经营3万亩,实施退化天然林修复7万亩。(市林业园林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积极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1.大力发展木竹加工。推进木材资源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经营,巩固提升人造板、集成材、木家具等产业。持续做大做强竹浆造纸产业,稳步提升竹浆造纸产能、提高精深加工能力,大力发展竹浆后加工产业,巩固乐山竹浆纸一体化发展优势。实施“以竹代塑”行动,积极开发竹建材、竹包装、竹家具、竹日用品等产品,有序发展竹基纤维复合材料、竹纤维纺织等新兴产业。到2030年,全市现代竹产业基地达到200万亩,竹浆及造纸产能分别达到200万吨、165万吨。(市林业园林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大力发展特色“林粮”。培育优质高产笋用竹林基地,提升竹笋加工产能和档次,加强优良竹种和优质竹笋产品开发利用,推动形成名特优竹笋产业集群。开展油茶基地培育,加快开发油茶精炼、副产品综合利用等精深加工,带动油茶产业发展。加快建设黄柏、乌梅、川佛手等木本药材基地,适度扩大黄莲、淫羊藿、天麻等林下药材基地规模,提升森林药材种植、精深加工水平,提高森林药材产量和质量。有序拓展林下野生菌类采集,大力推广林下套种食用菌,科学发展林禽、林畜、林蜂等林下养殖。稳定核桃基地规模,促进品种改良,加强就地初加工,培育形成早熟鲜食核桃产业。培育“乐山竹笋”等林粮知名品牌,加强“峨边竹笋”“马边竹笋”“沙湾黄连”“金口河乌天麻”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到2030年,全市“林粮”产品超过90万吨。(市林业园林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大力发展森林旅游康养。抢抓建设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和共建巴蜀文旅走廊机遇,依托各类自然保护地一般控制区及周边区域和现代林草产业基地,突出乐山大佛、峨眉山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品牌优势,以金口河大瓦山、沙湾美女峰、犍为桫椤湖、沐川竹海、峨边黑竹沟等森林景观资源,着力打造优质生态旅游景区。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一批精品森林康养旅游新项目,打造一批集休闲度假、自然教育、娱乐观光、生态教育、文化寻访为一体的“森林+”新业态,开发一批森林康养新产品。规范举办峨眉山杜鹃花节、小凉山竹笋文化旅游节等一批生态旅游节会,积极开展森林生态产品推介活动。到2030年,全市森林生态旅游综合收入达到400亿元。(市林业园林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大力发展森林碳库。推进国土绿化高质量发展,提升森林碳库容量。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严格林地使用和林木采伐管理,强化森林病虫害、森林火灾防控,减少森林碳损失和碳排放,巩固森林储碳成果。聚焦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和碳普惠机制建设,以峨眉山、马边、市中区、沐川、峨边等为重点,推进林业碳汇项目开发,支持各类社会主体参与林业碳汇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全市世行贷款造林项目碳汇开发和马边县省级林业碳汇试点。探索推进峨眉山市国有林场碳普惠项目包装及消纳,推广全市“碳汇+”消纳场景。到2030年,全市林业碳汇项目包装超过13万亩,森林碳库生态价值转化体系基本形成。(市林业园林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着力维护森林生态安全。

1.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完善国土“三调”数据对接融合,编制天然林保护修复中长期实施方案和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加强天然林保护和公益林管理,合理优化公益林比例。严格林地用途管制、定额管理和林木采伐限额管理制度,依法做好省市重点项目林地要素保障。强化林业行政执法,开展打击毁林开垦专项行动,加强对矿山类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监管。做好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和年度监测。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开展“千岁古树”保护三年行动、古树名木保护“七进”宣传等系列活动,做好古树名木补充调查,积极创建古树公园。(市林业园林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健全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后半篇”文章,强化自然保护地分区管控,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地规划编制工作,加强大熊猫栖息地保护修复。持续开展自然保护地内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清理整治行动。开展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绩效评价。到2030年,以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基本建成。(市林业园林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高森林防灾减灾能力。常态化推进森林防灭火工作,夯实“市、县、乡、村、护林员”五级网络化管理体系,深化防火巡护、火源管理、日常检查、宣传教育等工作,及时科学处置森林火情。争取中省项目资金加强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火情处置队伍能力建设,开展全市强基固本试点项目建设。加强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监测预警,科学防治赤腹松鼠、竹象虫等林业有害生物,强化松材线虫病防控,推进林业有害生物社会化防治服务体系建设。到2030年,全市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内,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1.55‰以内,无公害防治率超过90%。(市林业园林局、市应急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全市“天府森林四库”建设工作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市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具体落实,形成工作合力。市林业园林局牵头负责任务分解和组织推动,具体目标可根据情况变化予以调整。各县(市、区)要扛起主体责任,细化目标举措,建立政府引导、金融助推、社会参与的投入机制,积极争取中省财政资金支持,积极包装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特别国债,落实地方财政投入,确保完成各项建设任务。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放活林地经营权,支持市场化方式收储分散林权,优化林木采伐管理制度。在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的前提下,依法发展林下经济、生态旅游、森林康养、自然教育。要整合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力量,开展新优品种选育、丰产培育、新工艺研发等关键技术攻关,加大科技推广应用,培育一批“天府森林四库”高新企业、高新人才和基层技能人才。支持林农和其他社会主体按规定参与森林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统筹建设产地市场、集散地批发市场、交易中心,扩大物联网示范带动作用。加强宣传发动,广泛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乐山“天府森林四库”建设。(市林业园林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农发行乐山市分行、农行乐山分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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