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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司法协作机制,助力“林长制”走深走实

发布时间:2023-03-06 10:39    来源:乐山新闻网 刘春梅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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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随着法槌声响起,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庭宣判一起滥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被告人杨全富、吴俊世、李洪发自愿认购30吨林业碳汇用于替代性修复其造成的生态损害,成为乐山“碳汇修复”第一案。本次案件是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其中一个案例,也是以“林长制”为抓手,全面保护生态平衡的一个缩影。


自林长制实施以来,乐山市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持续加大惩罚力度,不断推进生态保护和修复。2022年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51件,其中,在依法对滥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提级管辖的案件中,对非法买卖、调运松疫木的夏某某、侯某某判处刑罚,支持行政机关对倾倒危险废物者罚款6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筑牢生态安全司法屏障。

2022年,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督促开展了“增殖放流”“补植复绿”活动28次,守护了嘉州蓝天碧水净土。同时,强化司法裁判引领,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发布了全市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马边县法院巡回审判曲模某某狩猎野生动物案,“吃了3块肉、罚款4万5”的案例为数百名林区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

除此之外,乐山市检察院创建了“益·峨眉”“和美嘉州”旅生态办案团队,以“检察蓝”守护乐山文旅生态“金名片”。建立“林长+检察长”生态保护机制,该协作模式实施后,林长、检察长定期会商,通报涉林刑事犯罪情况,移送涉林线索,及时解决问题,探索联合执法机制,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各自人才优势,互学互促,共同提升。通过联合执法、开展专项行动等,“林长+检察长”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互衔接,实现双赢多赢共赢,为山更青水更绿注入检察元素。2022年,乐山市检察院共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70人。

接下来,“林长制+生态司法”协作体系将不断加强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司法机关法律监督职责,督促各级林长和相关部门依法履职,积极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法解决林业生态领域突出问题,改变以往林业部门的单打独斗,在依法管林治林上形成了良好的工作合力,共同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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