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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开展2017年度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监督检查

发布时间:2020-04-27 04:44    来源:市林业园林局资源科 李波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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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林地保护管理,预防和减少非法侵占林地行为,根据《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近日,市林业园林局印发了《关于加强2017年度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了监督管理的对象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经市、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各类建设工程临时使用林地的项目,重点对未按临时用地批准内容使用林地或临时占用期满后拒不归还、未依法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或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逾期未拆除的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要精心组织、全覆盖不漏项,对违法违规使用林地和采伐林木的问题线索,要及时移交森林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建设项目临时使用林地的单位和个人要积极配合,主动提供占用使用林地、林木采伐的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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