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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园林局“四举措”加快推进林长制工作

发布时间:2021-08-18 10:13    来源:市林业园林局 吕松泽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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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行林长制是党中央重要的决策部署,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创新。今年以来,市林业园林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林长制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四举措”全力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加快形成“山有人管、林有人造、树有人护、责有人担”的保护发展森林资源新格局。

(一)认真组织研讨。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21〕12号)后,市林业园林局牵头起草了《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稿。并结合我市林业产业发展现状,新增“促进林业产业提质增效”等方面的内容。

(二)广泛征求意见,严格审核程序。书面征求了11个县(市、区)和26个市级部门(单位)的意见建议,共收到意见建议2条、采纳2条,并对《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稿进行了合法性论证和审查。

(三)加快出台市、县两级实施方案。目前,乐山市《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已经乐山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正抓紧按程序报请发文,确保8月底前全省率先出台。同时,市林业园林局将大力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加快制定县级《实施方案》,确保9月底前全面出台。

(四)完善配套制度。结合我市实际,提前谋划起草乐山市林长制相关配套制度,并指导各县(市、区)因地制宜制定相应配套制度,确保10月底全面建立起乐山市、县、乡、村四级林长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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