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气温偏高、正值春耕生产、“清明”来临、火险形势严峻等特点,沙湾区自然资源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彭琳书记、区委袁仕伦书记森林防灭火重要批示精神。
一是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区自然资源局认真下发关于近期森林防灭火相关工作紧急通知,要求各镇、办事处、区林场务必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森林防灭火工作,落实、压实责任,坚决遏制森林火灾事件发生。
二是突出重点,加大宣传力度,制定印发《乐山市沙湾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致社会各界防范森林火灾的倡议书》3000份,分别张贴到村组交通要道、景区、寺庙、森林集中区。
三是分组动员,认真落实巡查,组成1个流动巡查组、1个国有林场组、2个乡镇巡查组和1个物资保障组,流动巡查组以宣传车流动宣传的形式,在各镇、铜河街道滚动播放《沙湾区人民政府禁火令》;国有林场组加强对二峨、三峨、月儿坪三个工区不间断巡查;乡镇分河(大渡河)东和河西两组全覆盖拉网式巡查;物资保障组厘清现有物资情况,积极对接市防火办,及时增配防火物资。
四是严格紧急信息报送制度,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
五是认真吸取前期火情经验和教训,制定整改方案,各镇、铜河街道、区林场结合实际,总结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针对问题认真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方案。
六是协调组织,及时调整森林防灭火应急小分队成员,增加青壮力量30人,开展实战演练2次,充分提高应急小分队应急处突能力,并严格落实小分队“清明”期间值班备勤。
七是强化值班值守,确保通讯畅通,各镇、铜河街道严格落实1名带班领导,2名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通讯畅通,一旦发生火情,及时发布预警信号,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坚决避免小火酿成大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