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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江县自然资源局召开加强森林防灭火监管及临时使用林地到期恢复推进会

发布时间:2024-04-17 08:56    来源:夹江县自然资源局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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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夹江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召开加强森林防灭火监管及临时使用林地到期恢复推进会。县交通运输局、县经济信息化局、涉及镇(街)、林区施工单位和项目业主参加会议。

夹江县林区施工单位和项目业主汇报了施工期间采取的森林防灭火安全措施和临时使用林地到期恢复工作的开展情况。县交通局、县经信局对林区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开展的工作做出了肯定,并对施工期间的森林防灭火工作及完工后临时使用林地的恢复提出了要求和建议。与会镇(街)介绍了森林防灭火工作开展情况,并重点对林区项目的监管情况进行了汇报。

会议强调,要坚持党政同责的原则,把森林防灭火责任压紧压实到基层末梢。一是建立健全各级防火责任制,依托林长制和防火网格化管理,推动属地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业主和施工单位责任落地落实。二是在林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是履行防火责任的主体,要常态化组织开展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问题台账,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复核更新、整改销号,常态化动态消除火灾风险隐患。三是做好森林防灭火宣传、培训工作。有林区建设项目的镇(街)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及巡查频次,严控野外火源管理,及时排除森林火险隐患,严明工作纪律,严格执行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加强森林防火应急队伍建设,做到责任落实、宣传教育、隐患排查、值班督查、应急保障、物资储备到位。林区施工单位和项目业主要狠抓日常监管和培训,针对防火器材的使用务必做到人人掌握。同时要完善应急避险体系建设,切实提升应急避险能力。

会议强调,一是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临时使用林地的单位或个人、批准面积、使用期限等应与申请用地项目批准文件等载明的完全一致。二是严格标准、主动作为。各镇(街道)、各施工单位、项目业主要提高认识、严格标准,项目业主应主动统筹安排森林植被恢复工作,务必严格依照经批准的森林植被恢复方案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申请查验销号。三是严格按照《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标准的通知》(川林规发〔2021〕6号)进行恢复,以森林面积不减少、林种不改变、逐渐恢复森林质量为主要目标,实行优先原地、同面积、等质量恢复,防止水土流失,避免立地条件恶化。务必以整个项目申请验收,不得拆分分段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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