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天然林保护与退耕还林

市林业园林局以“五个一”为抓手 促林业惠民资金兑现

发布时间:2022-12-09 11:47    来源:市林业园林局 文军浏览量统计:
打印 分享到 :

为切实保障基层林农的利益,推进涉林惠民资金兑现,乐山市林业和园林局高位推动,专题研究,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以“五个一”为抓手,精准发力抓好退耕还林和天然林保护各项目标任务完成工作。

召开一次党组会。召开党组(扩大)会,对乡村振兴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逐项梳理退耕还林补助、集体和个人所有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集体和个人所有天然林停伐补助等乡村振兴考核中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工作思路,制定工作方案。

下发一份文件。按照省委、市委提出“决战四季度、大干一百天”目标,我局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关于统筹做好当前林业系统重点工作的通知》(乐市林〔2022〕116号),再次对做好乡村振兴和林长制考核的各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保工作走在全省第一方阵。

给区县主要领导写一封信。针对乡村振兴考核中工作推进迟缓的区县,局党组书记钟小川同志亲自给相关县(市、区)委书记或县(市、区)长写了一封信,重点提醒提示了有关涉林问题和风险点,将相关县(市、区)退耕还林工作、天然林保护修复写入一封信中,并明确考核任务和时限。各相关县(市、区)主要领导收到后,高度重视,分别作出批示和安排部署。市中区、五通桥区、沙湾区、井研县、夹江县、马边彝族自治县等地召开专题会议,切实推进各项工作。通过给书记(县长)的一封信,沙湾区、乐山高新区、峨眉山市、沐川县的兑现率从0提升到95%以上,全市兑现率达到考核要求的95%以上,其中集体和个人所有天然林停伐补助兑现更是达到99.78%。

建立一个制度。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拼经济稳增长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林业资金效能和民生效益,我局建立林业项目资金支出月调度通报制度。印发了《关于加快2022年林业项目资金执行的通知》(乐市林函〔2022〕107号),落实局领导带队包片督导,分成4个组,每月至少到各区县开展一次实地督导,并及时将督导结果反馈区县政府,共计开展督导20余次。通过包片督导,市中区、峨眉山市和峨边彝族自治县等地惠民资金兑现率从前期的52.8%、0%、32.7%分别提升到99.5%、96.5%、99.3%。

纳入一项考核。为切实保障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确保我市争创“乡村振兴示范市”的目标,市林业园林局将退耕还林资金兑现、退耕还林地认定、复耕情况、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生态护林员等工作纳入到我市林长制考核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目标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并力争在年底考核中走在全省第一方阵。

截至目前,全市共完成涉林林业惠民资金兑现4796.69万元,兑现率达97.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