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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乐山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28 09:2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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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乐山市林业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政务公开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5年,乐山市林业局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精神,大力深化政务公开,加强信息化建设,规范行政服务窗口运行,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政务主动公开情况

2015年我局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微博、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主动、准确、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全年共发布各类政务信息2834条,其中行政审批事项2143条,工作信息663条,公示公告8条,政策法规9条,人事信息3条,其它公开事项5条,微博发布3条。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全年未有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全年林业窗口共完成行政许可(审批)项目2143件,按时办结率100%,满意率100%。全年收费0元。

五、政务公开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我局全年没有因政务公开被提起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工作发展还不平衡。部分县(市)区林业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对滞后。二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需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的有效性、便民性需进一步提高。三是长效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考核和监督评议等工作仍需加强。

2016年将继续完善局机关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到位、责任到位,不断夯实工作基础。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目标考核管理体系,着力指导推进落后地区林业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全市林业系统信息公开工作平衡发展。继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层面,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

乐山市林业局

201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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