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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绿秀嘉州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03 09:36    来源: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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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绿秀嘉州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30日






                                绿秀嘉州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和全省“开展大规模绿化全川行动”战略部署,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着力推进国土绿化,加快建设美丽乐山,特制定绿秀嘉州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实施绿色发展战略,围绕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乐山的发展目标,全市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参与,全面推进国土绿化美化,维护森林生态安全,努力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提供有力的生态支撑。 
    二、主要目标
    围绕构建“三区四带”生态功能区发展格局,以建成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和全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先行区为目标,坚持“转型升级、美丽发展”,统筹实施绿秀嘉州九大绿化行动,用5年左右时间,努力推动全市国土绿化取得决定性突破。到202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57%,林木覆盖率达到67%,国土绿化覆盖率达到75%,基本建成绿树成荫、田林交错、林水相依、车行景移的绿色生态景观,基本实现以森林绿化美化为标志的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基本建成城乡山水和谐、宜居宜业的幸福绿色家园,为建设美丽乐山和四川旅游首选地打下坚实基础,为全市脱贫攻坚和决胜全面小康提供绿色保障。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绿化造林工程行动。抓好国家绿化造林项目和生态建设工程,积极扩展造林空间,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增绿扩绿。加强对未成林地、稀疏林地补植补造和封禁封育,实现有山皆绿。在巩固前一轮退耕还林成果的基础上,稳步推进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对符合政策条件的25度以上非基本农田坡耕地、重要水源地15-25度非基本农田坡耕地,在农户自愿的基础上依法纳入工程范围,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25万亩,还草3.4万亩。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公益林建设。加快农田林网建设,积极建设抑螺防病林。到2020年,全市完成人工造林40万亩、封山育林32万亩。
     (二)实施森林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科学编制森林经营实施方案,全面提升森林综合功能效益。推进中幼龄林抚育,严格落实相关制度和技术规程,不断提高森林经营水平和林地产出率。有序推进树种单一、效益低下的巨桉等人工商品林改造。积极培育和推广桢楠、香樟、红椿、杂交杉木等优质造林树种。实施国家储备林建设工程,大力培育优质珍贵用材林基地、大径级木材基地、木本粮油基地和森林食品基地。营造立体复合林,打造一批绿化、美化、彩化、香化的景观林、康养林及多彩森林带。加强大熊猫等野生动物栖息地植被恢复。到2020年,全市实施森林提质190万亩。
     (三)实施森林城市建设行动。巩固和提升“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成果,广泛开展森林城市、园林城市、森林小镇、园林城镇等绿化模范创建活动。将森林作为城市的重要基础设施,改进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强化城市绿线管制,推进绿色城镇化,实现山水林田湖与城市有机融合。重点打造好“美丽绿心”和“一湖五湿地”,建设好“一城两新区”,充分利用城市空间见缝插绿、立体增绿,大力开展环城生态带建设,推进“景城一体”。各县(市、区)城区或城郊原则上建设一个以上森林公园或湿地公园供市民休闲游憩。到2020年,全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5%,设区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8%,绿化覆盖率达到4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4平方米,新建32个公园绿地。
     (四)实施多彩通道建设行动。加快森林走廊建设,以高速公路、铁路和国省县道为重点,以国省道、城市进出口公路、旅游环线、快速通道为主轴,县、乡、村公路为辐射线,大力实施通道绿化景观建设工程,构建有乐山特色的绿色生态走廊。坚持一路一景规划、乔灌草花结合、常绿落叶并重,打造乐山特色“花果彩香”通道景观。新建道路沿线用地范围内绿化美化要与道路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形成横贯全市、纵横交错的绿色交通网络。到2020年,全市新建改建绿色通道535公里,普通公路绿化率达到90%以上。
     (五)实施江河廊道造林行动。突出森林的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功能,重点打造以岷江、青衣江、大渡河3大流域干流为骨架,其他支流、湖泊、水库、渠系为支撑的水系绿色生态廊道防护林体系和林水相依风光带,构建结构合理、功能稳定的沿江、沿河森林生态系统。分类指导实施小流域生态治理,在重要水源地、湖库周边及库区消落带,大力营造环湖库防护林带、生态隔离带和生态景观林带,积极推进渠系、堤坝周边绿化和改造更新,促进绿色水系断带合龙,维护水生态安全。到2020年,全市河流绿化2115公里,绿化渠系长度160公里,营造环湖库绿化带36公里,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05平方公里。
     (六)实施绿色家园建设行动。大力推进乡村绿化,结合建设彝家新寨、乌蒙新村、幸福美丽新村,加快形成道路与河岸乔木林、房前屋后果木林、村庄周围防护林的村庄绿化格局,着力打造体现文化特色、彰显花果景观、发展集中连片、产业融合的绿色美丽新农村。重点培育生态与经济兼顾的特色经济林、珍贵用材林,积极发展森林食品、花卉苗木基地。大力推进城镇庭院绿化,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小区等绿化美化,实现居民推窗见绿、出门见树。创建一批示范性强的绿色单位、绿色校园、绿色社区、绿色军营和园林式单位。
     (七)实施生态成果保护行动。严格落实森林、林地、湿地、物种保护等生态红线制度。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全面禁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健全和落实天然林管护体系,实施天然林管护全覆盖。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大力推进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等建设。积极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加强有害生物防控和治理。严格森林林木采伐审批制度和限额管理,严格生态用地、绿化用地占用征收,依法打击各类破坏生态和绿化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到2020年,全市林地保有量占国土面积的58%以上,重点公益林保护面积占国土面积的27.5%以上,古树名木保存率达到90%以上,森林火灾损失率控制在0.1‰以内,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内,森林公园、湿地、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国土面积的10%以上,95%以上的国家、省重点保护物种和乐山特有物种得到有效保护。
     (八)实施生态脱贫攻坚行动。依托实施生态建设工程,以小凉山彝区、乌蒙山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为主战场,落实好我市生态扶贫攻坚建设规划。结合区域自然条件、资源禀赋、产业特点和发展基础,通过植树造林绿化,培育壮大贫困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实现“不砍树能致富”。小凉山彝区重点发展核桃、笋用林、茶叶和特色水果等产业,乌蒙山区重点发展竹木、茶叶、水果、特色经济林和畜禽等产业。要突出自身优势,每个县(市、区)重点打造培育1-2个林业主导产业。各地要规划引导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产品采集和森林景观利用等林下经济,培育一批林药、林菜、林禽、林菌、林游等林下经济发展典型。推动实施贫困人员转为生态护林员计划,聘请738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从事生态护林工作。到2020年,贫困地区森林覆盖率达到65.8%,生态旅游和林下经济产值达到16亿元,农民人均林业收入达到1950元。
     (九)实施森林景观打造行动。加强生态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大力打造森林景观,发展生态经济,助推全域旅游。依托森林、草地、湿地、自然保护区、野生花卉等资源,规划建设一批生物科考、森林探险、植物花卉(彩叶)观赏、森林康养基地,大力发展林家乐、森林人家等森林旅游产业,促进生态资源转变为生态资本和经济效益。打好“大峨眉”旅游牌,保护性开发沙湾美女峰、金口河大瓦山、犍为桫椤湖、沐川竹海、峨边黑竹沟、马边大风顶等原生性森林资源,打造“天然氧吧”。加强森林公园、国有林场和森工企业重要景区(点)水电路及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升景区的可进入性和舒适性,扩大游客规模,带动当地群众稳定就业和增加旅游服务收入。引导有序开展林下野生菌和森林蔬菜采摘,推动珍稀生态资源永续利用。举办生态旅游节会,将林业产业园区打造为生态旅游景区,提升第一产业发展效益。到2020年,全市建成森林公园11个,湿地公园11个,森林康养基地5个。
      四、创新工作机制
     (一)创新投入机制。市级财政从2017年至2020年每年安排300万元资金,用于造林绿化、质量提升等方面贷款贴息补助以及采取“以奖代补”方式考核奖励区县。各地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创新投入机制,撬动各方面的资金投入,确保绿秀嘉州行动有效开展。交通、水利、教育、住建等工程项目建设要同步安排绿化资金。支持金融机构开发林业信贷产品,提高贷款额度,延长贷款期限。支持担保机构开展造林绿化贷款担保业务。加强对森林植被恢复费等项目资金的统筹整合,科学规划、突出重点,优化财政涉林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拓展造林融资渠道,创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机制,鼓励引导社会主体参与造林绿化。确保林业项目和多种社会资金每年投入造林绿化2亿元以上。
     (二)创新经营机制。积极培育造林大户、家庭林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林业职业经理人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突出新型主体示范带动作用。探索向社会主体购买服务,吸纳有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众参与林业生产建设。切实保障造林绿化主体的合法权益,分置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推进“两证一社”改革试点,探索林地、林木股份合作模式。推进林权交易平台建设,鼓励依法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抵押商品林木贷款需要通过采伐行使抵押权的,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采伐指标。
     (三)创新扶持机制。严格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和生态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落实中央财政林业补助和林业贴息贷款政策,支持各地建立林业贷款风险基金,对家庭林场等经营主体给予补贴倾斜。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林木种植经营等所得,依法按规定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依法按规定免征增值税。直接用于林业的生产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金融机构发放的林权抵押贷款,符合涉农贷款等优惠条件的,按规定享受相关优惠。落实森林保险保费补贴政策,扩大森林保险覆盖范围。
     (四)创新参与机制。创新义务植树尽责形式,支持通过捐资捐建、认管认养、爱绿宣传、购买林业碳汇等方式参与植树活动、履行植树义务,推进党政军民学、市县乡村组共建共植模式。强化各类主体建绿护绿责任,坚持“谁破坏谁治理”,同步推进公路、铁路、水电等工程建设及其创面植被恢复。建立过程监督制度,涉及绿化或恢复植被的各类工程项目,其规划设计、施工建设和验收使用等过程要有绿化部门参与监管。支持发展专业性绿化养护队伍。
     (五)创新服务机制。加强科技服务载体建设,依托“科技服务团”,积极推进“林业能人”等重点项目,加强定点长期联系服务机制,建立市、县、乡三级科技服务体系,为林企、林农提供精准科技服务。建立完善现代林业标准化体系,制订适应乐山地区生态建设需要的标准规程,提高林业建设水平。实施协同创新,拓展政府与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合作平台建设,创建“政产学研用”一体化科技价值链,促进各类主体优势资源集成发展。加强与国际国内林业发达地区交流合作,大力学习引进先进林业技术及模式,加快林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提高科技成果消化吸收和再创新能力。
    五、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绿秀嘉州行动摆在重要位置,确保思想认识到位、责任明确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坚持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在全市推动形成党政军民学、市县乡村组全面参与的工作格局。各级绿化委员会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确保绿秀嘉州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强化协同配合。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沟通协作,整合资源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市绿化委员会负责督促、指导、协调和检查各成员单位的绿化工作。林业、农业、水务、交通、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教育、环保等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指导好本系统绿化工作。发展改革、财政、金融、科技等部门(单位)要做好支撑保障工作。宣传、农工委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单位)要做好宣传和组织动员工作。部队、高校、央属和省属企业等在乐机构负责做好管辖区域内的绿化工作。
     (三)做好要素保障。各地要发挥主导作用,做好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林业部门要统筹做好种苗、机具、设施等保障工作,重点做好良种壮苗的优选优育和供应,确保造林绿化建设取得成效。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抽调精干力量做好绿秀嘉州规划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工作推进,做到进度质量不打折扣。要加强林业执法体系和执法队伍建设,推进综合执法改革,不断提升执法水平和能力,为绿秀嘉州行动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四)加强宣传引领。加强生态文化教育和绿化公益宣传,广泛动员群众参与,使绿秀嘉州行动成为全民共识,共建共享绿化成果。坚持规划先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绿秀嘉州行动要求,组织编制具体实施方案报市绿化委员会备案。县级行政区要确保绿化任务落地,明确绿化责任到人,绘制好本区域城乡绿化蓝图。坚持示范带动,以点带面,注重打造一批极具乐山特色、群众喜爱、有影响、能借鉴的绿化示范点,努力把森林建成绿色公园,把水域建成湿地景观,把自然保护区建成科普基地。
    (五)严格考核督查。把绿秀嘉州行动纳入全市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确保责任全覆盖,任务全分解,强化指导督查、现场交流和考核通报。以全市人民满意度作为重要指标,建立健全绿秀嘉州行动成效统计监测、评价体系和问责机制。对在绿秀嘉州行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给予通报表扬,在项目扶持、资金安排、就业创业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对工作推动不力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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