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林业园林局扎实推进林业系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围绕体制机制、制度规范、宣传引导持续发力,着力构建责任明确、途径畅通、技术规范、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不断推动林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合理化。截至目前,已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18件,涉及恢复林地37.0989公顷、恢复植被8531株,赔偿修复资金32余万元。
健全体制机制,完善制度规范。成立乐山市林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协调联动,及时破解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印发《乐山市林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工作规范(试行)》,理顺林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程序,推动我市林草系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规范化。
强化线索筛查,推动“一案双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林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通知》,建立督查整改线索排查制度,将林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作为森林督查整改、林草专项行动的重点内容之一,实现“整改+赔偿”无缝衔接。今年以来,先后筛查线索253条,启动索赔程序的案件线索11条。
依法依规办案,用心用情破题。针对林业系统生态环境损害案件多为林区老百姓的特点,在依法依规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积极耐心向当事人宣传法律法规政策,引导形成环境有价、损害必赔的共识,探索推进“劳务代偿”“公益劳动”“巡山护林”“巡山护鸟”等多元修复模式,让当事人身体力行参与环境保护。截至目前,办理劳务代偿3件,参与“巡山护林”“巡山护鸟”3人,共计272天。